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2年第一批)初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2-05-03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6909

根据311日我校公布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批)》要求,经资格初审,现将入围初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初试人员名单

1.入围初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致电我校人事处咨询。

咨询时间:202254568:30-16:00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联系人:林老师。

2.B01-22-01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专业带头人)岗入围初试人员将以电话方式告知。

3.博士报名不受本批报名截止时间限制,故B01-22-01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专业带头人)岗可继续报名应聘。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指定地点(详见附件4

(一)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扫描件:须手写签名该表必须附有1寸免冠正面照。该表下载方法:进入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在线应聘-个人中心-我的求职-点击右下角的“查看”-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的扫描件,留学生可提供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请详见附件1中“须核实的岗位其他条件”列(该列无信息者表示只须提供上述1-3材料),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包括: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和社保证明(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三者齐全方可认定为工作经历。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社保证明顺序提供原件扫描件。解除合同暂时无法提供者可缓交。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3)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二)资格复审未通过逾时递交材料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初试包括微课评议和岗位素质测评。微课评议、岗位素质测评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初试成绩。

(一)微课评议

1.形式及要求: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微课主题(详见附件2),撰写微课教案(必须是手写教案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同时结合教案拍摄一15分钟以内的微课视频(微课视频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微课视频应聘者本人单独主讲正面全景录制,使用一个固定机位一镜到底,声音(可配戴无线耳麦提高收音质量)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使用美颜、后期配音或后期剪辑等处理方式。微课视频录制开始时须有手持本人身份证特写镜头并介绍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应聘岗位、微课主题。同时,微课视频应体现高职院校教学特点,体现科学合理的教学设计,体现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动态,体现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素养。

2.教案和微视频递交截止时间:2022515(材料递交说明详见附件4)。

3.微课评议后,根据微课评议成绩从高到低,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61的比例确定(实际参加微课评议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参加微课评议的应聘人员查询网站相关信息。

(二)其他考试安排

资格复审现场资料确认、岗位素质测评和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将在我校网站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入围岗位素质测评的应聘人员查询网站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

联系人:老师,电话0571-86739211

 

 

附件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2年第一批)初试人员名单

附件2: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2年第一批)岗位微课主题

附件3:微课视频相关要求

附件4:材料递交说明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