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2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292
根据2023年9月4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四批)》,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高层次人才 |
B01-23-11 |
梅佳琪 |
女 |
1983-01 |
音乐学 |
研究生/博士 |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日到2024年12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6766921(纪委办公室)、0571-86739099(人事处)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源街118号
邮政编码:310018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