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3034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始建于1975年。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杭州、绍兴2个校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投资保险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银领学院、明理学院、淑女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
为适应学校进一步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要求及岗位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5.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二)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4个岗位:学生社区管理岗-男(1人),学生社区管理岗-女(1人),实践教学服务岗(1人),读者服务岗(3人),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17:00。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科和专业方向的认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浙江省公务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应聘简历经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进行复审后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并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岗位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学校通知来校考试。考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蔡老师,0571-86739211,各岗位联系人详见附件。
联系地址:杭州钱塘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邮编310018
附件: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4年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开招聘岗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