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3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1369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始建于1975年。学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校现有杭州、绍兴2个校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投资保险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银领学院、明理学院、淑女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
为适应学校进一步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要求及岗位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年龄具体详见岗位要求。
(二)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绍兴校区保卫处消控室保安(8人),其中年龄55周岁以下,指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其他以此类推。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下表:
部门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年龄 限制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联系人 |
保卫处 |
消控室保安 |
8 |
男性:55周岁以下
女性:45周岁以下 |
高中及 以上 |
不限 |
1.具有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2.身体健康;3.需常驻绍兴校区。 |
叶老师 邮箱: 联系电话: 0571-86739020 |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简历经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学校人事处进行复审后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并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着重了解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处蔡老师,0571-86739211
联系地址:杭州钱塘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