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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1月16日我校公布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五批)》公告要求,经资格初审,现将入围初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初试人员名单
入围初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致电我校人事处咨询。
咨询时间: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8:30-16:00。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联系人:林老师。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请届时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携带资料: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张A4纸双面打印,该表必须附有1寸免冠正面照(电子照彩色打印,勿贴照片),应聘人员须手写签字。下载地址:进入我校官网-人才招聘-在线应聘-个人中心-我的求职-点击右下角的“查看”-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生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B01-20-27审计综合岗和B01-20-30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开发岗,若应聘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则须提供: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0年第五批)考试应聘人员健康状况报告表》(详见附件3):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信息,手写签字。
所有参加初试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带齐以上1-4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另外,B01-20-22和B01-20-23辅导员岗除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大学期间曾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或班长、团支书,或兼职辅导员满一年的证明(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班级、担任职务及时间)。
B01-20-24教学管理岗除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B01-20-27审计综合岗若应聘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则须提供:高校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或在职证明、养老证明,三证须齐全。)
B01-20-30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开发岗,若应聘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则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或在职证明、养老证明,三证须齐全。)
(三)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初试;资格复审未通过及逾时递交材料者,视同放弃初试资格。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初试包括笔试和岗位素质测评,各按50%计入初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附件1。
2.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高职教育理论与政策等。
应聘人员须携带的文具:2B铅笔、黑色水笔、橡皮擦。应聘人员进考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如:涂改液、修正带、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通讯工具等),否则作考试违纪处理。
3.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二)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及其他考试安排
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岗位素质测评考试和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同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查询网站相关信息。
四、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我校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 2)参加考试,不遵从防疫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71-86739211。
附件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0年第五批)初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
附件2: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0年第五批)考试防疫须知
附件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0年第五批)考试应聘人员健康状况报告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