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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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为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8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20213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学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学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体检工作一般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另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详见表1:

1:           高层次引进人才可享受待遇

人才类别

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

其他

顶尖人才

(包括国家级人才项目专家,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紧缺型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重点大学博士,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符合浙江省教职工经济适用房住房售房相关条件者可享受购买教师专用经济住房一套,或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00-150万元。

对于高层次引进人才,还将视情况提供以下支持:

1.提供人才过渡房1套;

2.协助解决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小学、初中);

3.协助解决家属工作;

4.支持设立博士研究中心;

5.直接入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享受“九大优先、上不封顶”人才政策。

领军人才

(包括浙江省级人才项目专家,浙江省级教学名师,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重点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重点大学博士,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可享受80-100万人才津贴和科研启动费,其中人才津贴占80%,科研启动费占20%。

拔尖人才

(包括浙江省技术能手、浙江省专业带头人,浙江省优秀教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重点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博士,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拔尖人才。)

可享受50-80万人才津贴和科研启动费,其中人才津贴占80%,科研启动费占20%。

骨干人才

(知名大学博士,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骨干人才。)

可享受30-50万人才津贴和科研启动费,其中人才津贴占80%,科研启动费占20%。

引进人员具体待遇试行一人一议,以双方协商为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进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在线应聘处登记(网址:http://www.zfc.edu.cn/,“人才招聘—在线应聘”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

初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生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初试、复试良好分数为80分,未达到良好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由用人部门安排进行岗位素质测评,主要为试讲。

复试由学校安排,主要为面试。

)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www.zf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老师)

 

附件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计划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209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