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1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3083
根据9月15日我校公布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四批)》要求,经资格初审,现将B01-22-37~B01-22-44岗入围初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初试人员名单
1.B01-22-37~B01-22-44岗入围初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致电我校人事处咨询。
咨询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8日8:30-16:00。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联系人:林老师。
2.B01-22-26~B01-22-36岗入围初试人员及考试安排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博士报名不受本批报名截止时间限制,可继续报名应聘。
二、资格复审
B01-22-37~B01-22-44岗的应聘人员须将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扫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于2022年11月15日16:00前上传至指定网址(材料递交说明详见附件4)。
(一)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扫描件,须手写签名。该表下载方法:进入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在线应聘-个人中心-我的求职-点击右下角的“查看”-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留学生可提供国外学习成绩单原件的扫描件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上述1-3材料每位入围初试人员均须提供。
4.部分岗位除上述1-3材料外,还须提供表1中列明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表1:
岗位名称 |
须提供证明的其他条件 |
大学英语专任教师 |
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证明 |
大学日语专任教师 |
通过日语能力N1考试证明 |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公开发表论文1篇。 |
经济法教研室专任教师 |
1.本科阶段须为法学(一级学科)相关专业; 2.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暂时无法开具证明者可暂时以近期党费缴纳记录单或其他足以证明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材料。
(2)本科专业的证明材料为:本科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公开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为: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原件的扫描件。
(4)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日语能力N1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证明材料为:考试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二)资格复审未通过或逾时递交材料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安排
B01-22-37~B01-22-44岗的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总成绩。初试包括微课评议和岗位素质测评。微课评议、岗位素质测评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初试成绩。
(一)微课评议
1.形式及要求: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的微课主题(详见附件2),撰写微课教案(必须是手写教案并制作成一份PDF文件),同时结合教案拍摄一段15分钟以内的微课视频(微课视频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微课视频须由应聘者本人单独主讲并正面全景录制(全身入镜),应使用一个固定机位并一镜到底,声音(可配戴无线耳麦提高收音质量)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使用美颜、后期配音或后期剪辑等处理方式。微课视频录制开始时须有手持本人身份证特写镜头并介绍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应聘岗位名称、微课主题。同时,微课视频应体现高职院校教学特点,体现科学合理的教学设计,体现学科专业领域的最新动态,体现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素养。
2.教案和微课视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6:00(材料递交说明详见附件4)。
3.微课评议后,根据微课评议成绩从高到低,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6:1的比例确定(实际参加微课评议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入围岗位素质测评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
(二)其他考试安排
资格复审现场资料确认、岗位素质测评和复试安排另行通知,将在我校网站www.zfc.edu.cn-师资队伍-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571-86739211。
附件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2年第四批)初试人员名单;
附件2: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022年第四批)岗位微课主题、资格复审和微课评议材料上传网址;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2年11月1日